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技术前沿
当前位置: 首页 » 技术前沿 » 行业法规
 
行业法规

水利局:发布全国首个关于小型节水型灌区评价领域的地方标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5-03-17  来源: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63
 近日,常州市《小型节水型灌区评价规范》(DB3204/T 1075—2025)(以下简称《评价规范》)发布,2025年3月28日起实施,是全国首个关于小型节水型灌区评价领域的地方标准。

近年来,市水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加快推进农业灌区持续建设与节水改造,大力发展节水灌溉,改善灌排工程条件,灌区供水服务渐趋多样化,在满足灌溉供水需求的同时,还承担了工业、生活、生态供水任务,成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常州地势平坦,灌区种类全部为小型灌区,市水利局积极推进节水型灌区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小型节水型灌区32家。

《评价规范》规定了小型节水型灌区的基本申报条件、评价指标体系、评价程序。《评价规范》规定,申报灌区为小型灌区,设计灌溉面积一般不少于300亩,并依法依规办理取水手续,有固定的管理人员和节水灌溉制度,近三年未发生工程安全、水质安全或重大水事纠纷等事件。《评价规范》明确,常州市小型节水型灌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工程设施、用水管理、灌区管理、高质量发展等4项一级指标;总体布置、灌溉制度、管理机制、生态化治理等19项二级指标。附加指标包含创新引领、荣誉评价等2项二级指标。

《评价规范》的发布,有效填补了江苏省地方标准中关于小型节水型灌区评价的空白,进一步完善了节水型社会建设标准体系,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常州市小型节水型灌区的建设工作,让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创新管理在全市范围内得到更广泛的推广和应用。为提升农业用水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提供了技术支撑。下一步,市水利局将积极做好《评价规范》的宣贯和培训,指导各地开展小型节水型灌区建设工作,加快推进农业灌区持续建设与节水改造,以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支撑常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技术前沿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