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供水关系重要民生,城乡供水数据关乎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加强城乡供水数据管理意义重大、事关全局。水利厅于2021年2月成立标准起草小组,开展标准草案编制工作,34个月以来先后开展多轮调研、审查、征求意见工作,经过多次修改完善后,形成《“互联网+城乡供水”数据规范》送审稿,报请自治区地方标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最终于2023年12月28日正式获批。
《“互联网+城乡供水”数据规范》的施行能够指导和规范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各供水企业做好“互联网+城乡供水”业务数据接入工作,强化城乡供水数据安全管理,有效治理城乡供水数据乱接、乱传、乱存、乱用等问题,杜绝城乡供水数据在水表企业数据库传输、储存、调用等行为。构建全区“互联网+城乡供水”数据接入标准,为“互联网+城乡供水”项目的规划、设计、实施、管理、运行、维护等活动提供数据资源保障,对我区“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省(区)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