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
江西、四川、河南发布施行
最新涉水法律法规
涉及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水源保护、
水利工程管理等多个方面
为当地水治理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
1月1日,《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全国首部针对湖泊总磷单项污染防治制定的省级地方性法规,也是江西以“小切口”立法解决鄱阳湖总磷污染问题的重要尝试。
江西鄱阳湖
该条例从江西实际出发,确立了减少外源污染、控制内源污染、加强污染整治与修复的防治思路,突出流域滨湖地区的防治,规定在湖泊总磷浓度严重超标的滨湖地区,应当在影响湖泊水质的汇水区禁止使用含磷洗涤剂。《江西省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条例》的出台,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污染防治措施、健全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推进生态治理与修复、强化监督保障,江西鄱阳湖流域总磷污染防治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管理规定(试行)》
1月1日,《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正式施行。
四川成都东安湖
该规定在地方性法规原则性规定基础上,补充了保护区“撤销”工作环节,进一步完善了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全生命周期决策程序,统一规范了勘界定标要求。此外,充分衔接最新发布的《四川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勘界定标技术指南》地方标准,在全国首创以制度形式固化勘界定标和边界矢量图的管理,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图地一致、边界精准,有力有效保障四川省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
《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1月1日,最新修订的《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对1997年出台的《河南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进行了最新修订,适应了新形势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发展的新要求。
河南出山店水库
该条例共6章43条,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管理与运行、保护与利用、法律责任、附则,施行后将从规划与建设、管理与运行等方面加强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发挥水利工程综合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