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水环境监测?
在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国家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水环境监测规范,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状况信息,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水环境监测就是按照水的循环规律(降水、地表水和地下水),对水的质和量以及水体中影响生态与环境质量的各种人为和自然因素所进行的统一的定时或随时监测。水环境监测的对象,可分为受纳水体的水质监测和水的污染源监测,前者包括地表水(如江、河、湖、库、大海等)和地下水,后者包括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等。
水环境监测还包括水体污染的生物监测,可弥补化学分析和物理测定的某些不足。利用生物对水环境污染所发生的各种信息判断水环境污染情况;生物长期生活在自然环境中,不仅可反映出多种因子污染的综合效应,还能反映污染的历史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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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监测是如何进行的?
水环境监测的程序一般为:(1)对监测区域有关水环境情况调查分析,主要调查各种污染源及其排放情况和自然与社会环境特征,包括: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气象气候、土壤利用情况以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2)监测断面、采样点(站网)优化布设,采样点布置得是否合理,是能否获得有代表性样品的前提,应予以充分重视。(3)采样点的水样采集与保存;根据待测指标采取适当的样品采集方法和保存措施。(4)水样的环境指标测定(化验分析),根据样品特征及所测组特点选择适宜的分析测试方法。(5)测定数据的整编与刊布,由于监测误差存在于环境监测的全过程,只有在可靠的采样和分析测试的基础上,运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处理数据,才可能得到符合客观要求的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