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明确了推行水务产业一体化改革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等内容,围绕为我省人民提供更安全、更放心、更优质的水资源,提升群众的满意度、获得感、幸福感的城乡水务产业一体化改革总目标,到2025年,试点区域模式改进优化,工程体系基本建成,形成城乡供水、灌溉、排水、污水处理回用、生态保护修复全产业链,以试点为基础向全省逐步推进。试点区域城乡供水一体化模式进一步优化,安全供水效率明显提升,推动供排水和管网运营管理一体化,大部分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体系建设完成。
《指导意见》从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推进水务供排一体化、推动水务市场化改革、探索水务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四方面明确18项主要任务: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明确通过采取因地制宜布局城乡供水体系、确定城乡供水实施主体、规范工程建设和运营管理、统筹配置供水水源、落实配套政策等5条措施来推动实施;推进水务供排一体化,明确通过加大互联互通设施建设力度、构建供排水统一调度体系、强化供排水指标刚性约束、建立完善供排水监控管理信息系统、完善供排水安全保障体系、完善投融资政策、理顺水价机制等7条措施来推动落实;推动水务市场化改革,明确通过以点带面推动水务市场化改革,推进涉水产权改革,积极推动涉水资源环境价格改革,建立竞争有度、稳中有序的水务市场,培育涉水产业多元化发展,加快供排水经营体制改革,推动水务产业一体化管理机制建设等7条措施来推动实施;探索水务管理体制一体化改革,明确通过探索完善水务行政管理体制来推动《指导意见》的落实。
《指导意见》明确,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快地方涉水法治建设,科学编制水务产业一体化相关规划,强化资金保障,加强水务队伍能力建设等5个方面的措施,保障《指导意见》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