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个“十条”,到2025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国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消除劣V类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近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山东省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山东省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三个行动计划都是十条内容,简称“三个‘十条’”),明确了“十四五”期间全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确定了“时间表”“路线图”。根据三个“十条”,到2025年,全省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国控重点河流水质基本消除劣V类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
根据“气十条”,山东省将持续优化调整结构布局,强化污染源深度治理,提升大气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尤其是在优化调整结构布局方面,山东省将聚焦钢铁、地炼、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8个重点行业,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等重点任务;持续压减煤炭消费总量,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0%,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3%左右,推动钢铁、建材、有色、电力等重点行业率先实现碳达峰;大力发展铁港联运,基本形成大宗货物和集装箱中长距离运输以铁路、水路或管道为主的格局。
到2025年,全省PM2.5年均浓度达到38微克/立方米,臭氧浓度保持稳定,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不超过0.8%。
根据“水十条”,山东省将以水环境治理为重点,聚焦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水资源利用、水生态保护为重点,加强工业节水,深化城镇节水,推进农业高效节水和畜禽养殖节水;以水环境管理为重点,建立横纵结合的生态补偿机制。
到2023年,南四湖流域国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100%,39条入湖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100%;到2025年,国控重点河流水质优良比例达到69.9%以上,基本消除劣V类,其中,黄河干流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总氮浓度逐步降低。地下水国控点位V类水比例控制在28.3%左右。国控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优良比例达到97.4%以上。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根据“土十条”,山东省将聚焦土壤污染防治、重金属和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等方面采取具体措施。治理过程聚焦山东实际,结合工业大省、农业大省的特点,强化土壤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水平,筛选典型行业开展企业用地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积极先行先试,在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在产企业(园区)开展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示范县等方面开展试点,积极探索土壤污染防治经验。
到2025年,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有效保障;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持续减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初步管控。(陈晓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