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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率先印发实施地下水管控指标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9-18  来源: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  浏览次数:6243

2021年7月,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重庆市水利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分别印发《重庆市地下水管控指标》《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明确区域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水位等地下水控制指标以及地下水取用水计量率、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等地下水管理指标,进一步加强辖区内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管。

《重庆市地下水管控指标》明确重庆39个区县2025年和2030年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为1.62亿立方米和1.57亿立方米;鉴于重庆市不存在地下水超采问题,在地下水水位控制指标方面,明确要求大足区渝西红层丘陵地区的浅层地下水水位应基本维持现状;在地下水管理指标方面,2022年和2025年39个区县规模以上城镇和工业取用水户计量率均达到100%,全市地下水监测井密度分别达到5眼/1000公里和7眼/1000公里,灌溉机井合理井距为200-480米。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下水管控指标》明确广西14个设区市、89个县级行政区2025年和2030年地下水取用水量控制指标分别为12.30亿立方米和12.31亿立方米;明确平原区、部分山丘区和地下水局部重点防护区中的超采区2020~2025年地下水水位控制阈值(包括最大埋深和最小埋深),以及非超采区2025年地下水水位控制阈值。在地下水管理指标方面,到2025年14个设区市规模以上城镇和工业取用水户计量率以及规模以上农业灌溉机井取用水计量率均达到100%,并明确了2022和2025年地下水监测井密度、灌溉用机井密度指标。

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工作是水利部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夯实地下水管理基础,加强地下水监督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布置的重点工作。此项工作要求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将2025年和2030年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细化分解到县级行政区,确定2025年地下水超采区、非超采区和局部重点防护区地下水水位控制阈值,以及2022年、2025年地下水管理指标。截至目前,除重庆、广西外,浙江、江西、湖北、湖南、海南、贵州、宁夏等7个省(自治区)成果已经通过水利部组织的技术审查。

下一步,水利部将继续组织有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推进地下水管控指标确定及实施工作,健全地下水管控、预警体系,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管力度,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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