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和珠江水利委员会2020年工作会议精神,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做好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近日珠江水利委员会制定印发《珠江水利委员会饮用水水源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按照强化水源保护监管、组织实施监督性监测的工作要求,《方案》提出了监督性监测目标任务、工作范围、工作方式,细化了监测手段、项目频次、数据质量、成果报送通报等工作内容和程序,明确了责任部门和时间安排。
近期珠江水利委员会将抓紧组织实施2020年度第一批监测任务,对粤港澳大湾区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实施监督性监测全覆盖,初步建成“遥感-无人机-人工”多手段结合的智慧监督性监测技术体系,指导地方水利部门建立监督性监测信息报送与共享机制。
实施流域饮用水水源监督性监测,是强化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的有力支撑,是深入落实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手段。珠江水利委员会将按照规定或授权,加强监督、规范管理、强化保护,聚焦整改督办,切实提高珠江流域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管能力,保障流域饮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