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各供水企业(单位):
根据大部份供水企业的要求,本协会年初启动了《广西城镇供水行业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的编制工作,本“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供水条例》和城市供用水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广泛征求各供水企业及柳州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法律顾问意见,反复修改,形成了“示范文本”。现将该“示范文本”发给你们,供参考使用。
该“示范文本”反映了城镇供水企业与用户在供应和使用过程中,当事人双方应明确的责、权、利关系,体现了城镇供用水的特点。供用水合同的签订,有利于当事人了解、掌握有关法规和政策、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减少供用水纠纷,维护正常的供用水秩序,该“示范文本”在使用过程中,遇到困难或不足请及时向本协会反馈。
附:《广西城镇供水行业供用水合同》示范文本
广西城镇供水排水协会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