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农办发〔2019〕252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雄安新区管委会公共服务局,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顺利实施,有效压减农业地下水开采量,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冀办〔2019〕17号)要求,制定了2019年度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补贴、旱作雨养种植试点、耕地季节性休耕制度试点、高效节水灌溉等农业节水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你市(含雄安新区,下同)及所辖项目县(市、区)实施方案。9月30日前,将市级实施方案(不含高效节水灌溉)及经市级审核后的县(市、区)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定州、辛集市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审核后上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级农业农村部门是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要把项目谋划、组织、实施、落实摆在突出位置,分工负责,精心组织,强力推进。省农业农村厅成立由王国发厅长任组长,刘振洲副厅长、段玲玲副厅长任副组长,厅办公室、财务审计处、发展规划处、项目监督处、科教处、农经处、农田建设管理处、种植业处、特色产业处、农机局和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肥料与农业节水技术中心)、省种子总站、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农业节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谋划部署和推进落实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厅种植业处。有关单位各负其责,厅种植业处负责综合协调、组织实施、情况反馈和调度推进等;厅农田建设管理处具体负责高效节水灌溉项目的组织实施;省种子管理总站具体负责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和节水品种质量检查等组织实施;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肥料与农业节水技术中心)具体负责季节性休耕项目、旱作雨养种植试点项目的组织实施、轮作休耕地块“四至信息”收集和绿肥种植试点等工作;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负责轮作休耕试点区耕地质量监测等组织实施。市级农业农村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责任,细化任务,理顺关系,落实好所承担的各项任务目标。
二、规范资金使用
要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科学规范使用项目经费,严格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有关工作部署等文件执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耕地质量监测项目县按监测点安排资金,按照河北省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中心有关轮作休耕试点区耕地质量监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绿肥种植试点由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集中连片组织实施,确保试点成效。休耕地块“四至信息”收集、节水效果评估,要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明细资金使用计划,存档备案。轮作休耕地块“四至信息”收集,由试点县(市、区)具体组织实施。市县要周密计划、科学组织、精准实施农业节水项目实施效果评估,评估结果要作为年度总结报告的重要内容,连同总结一并报省农业农村厅。
三、严格项目管理
按照省级实施方案分解任务,编制本级实施方案。市级对县级实施方案的可行性、目标任务、组织管理方式等进行审核、批复,报省农业农村厅备案。要根据省级实施方案,科学安排进度,明确时间节点,规范项目运行,落实项目任务,实现节水效果。项目完成后,形成总结报告,以正式文件于2020年7月底前报省农业农村厅。
加强档案管理。要按照“市、县有项目实施区域图,乡(镇)有面积汇总表,村有分户、分地块任务清册”等要求,建立项目到村、到户、到地块明细档案。要强化监督公示,要联合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强化监督检查,不留盲区、不留死角,确保项目规范运行。村民代表要全程参与项目运作,严格落实公示制度,市、县在实施其他项目和开展其他工作时,不得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有关项目捆绑进行或“搭车收费”,确保农业项目规范运行、落地实施,确保农民群众对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落实工作责任
实行市包县、县包乡(镇)、乡(镇)包村责任制。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安排责任心强、懂政策、懂技术、能办事的干部下沉一级,包县、包乡(镇)、包村指导工作。要制定实在管用的干部包县、包乡(镇)、包村工作责任,制定切实可行的项目推进计划。市、县要印制包县、包乡(镇)、包村干部名册,公开联系电话,以市为单位存档备案。省农业农村厅将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开展抽查和询问相关工作。市、县、乡(镇)、行政村要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或行政村要与农户、经营主体等签订实施协议(责任书、协议文本由市、县统一印制),明确双方任务目标和责任,确保按量按要求完成相关农业项目,有关项目落实情况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
五、发挥示范带动
市、县要建立健全农业节水项目示范区,要集中连片推进,有条件的整乡、整村推进。要分项目按照1-5万亩建立1个、5万亩以上建立2-3个示范区的要求,在交通便利、地理位置明显、人员活动密集等便于观摩的地方,树立农业节水项目示范区标志牌。以项目为单位,重点明确项目实施背景、政策依据、实施条件、节水技术措施与路线、补助标准、节水目标、组织管理单位、技术指导专家、联系电话等,做给农民看,带着农民学,让农民一看就懂,一学就会,带动项目区外的农户共同节约农业用水,同步实现节本增效。
六、实施绩效评估
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有关逐级分解任务、规范建设管理、严格评估奖惩等要求,有效促进年度任务目标落实。市县重点抓好本级评估,坚持绩效优先、客观公正、可操作、好评估的原则,着重评估目标完成、措施落实、资金使用等情况,评估结果及相关数据结论在总结报告中说明,并作为年度总结报告的附件一并上报。
(一)绩效评估指标。重点包括:任务目标完成、措施落实、组织管理、资金使用等4个方面。其中,任务目标完成占总分20%,措施落实占60%,组织管理占10%,资金使用占10%。
(二)绩效评估方法。以《河北省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省级考核办法》为依据,采用评分法,满分100分。评估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1.目标完成情况。主要评估计划节水量,低于目标值70%不得分,70-100%按比例得分。根据评估数据或实际考核情况评分。
2.措施落实情况。主要评估年度任务落实情况,低于目标值(任务面积)80%不得分,80-100%按比例得分。采取查看自验和验收报告;随机抽取项目县,查看农户实施项目清册和补贴发放清单;每市抽查3-5个项目县,每县抽查2-3个项目乡(镇),每个乡(镇)抽查2-3个村,每村抽取3-5个农户,现地测量,现场核查,核实实施面积、补助发放等,了解群众满意度等。
3.组织管理情况。主要评估制度建设、档案管理、宣传活动等。分别采取查看资料、随机走访群众等方式。其中在国家级媒体正面报道每有一篇重点加分,省级媒体每有一篇适当加分。项目档案资料不完整每缺一项适当扣分。因工作不力造成不稳定等问题的,加重扣分。
4.资金使用情况。主要评估资金使用计划、支出进度、资金使用合规性等。其中,资金支出进度评分按财政有关规定和项目实施方案规定得分;资金使用不符合管理规章、不能足额及时拨付项目补助资金、挪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有重大问题等,加重扣分。
(三)项目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目标。种植冬小麦节水品种,落实配套节水技术的农户积极性高,小麦单产稳定。亩均减少浇水1-2次,全省平均亩均节水40-50立方米,项目区减少地下水开采2.4亿立方米。
实施旱作雨养种植,种植作物类型丰富,关井措施落实,种植技术科学,符合当地实际。农户种植收益基本不减少,试点积极性高,中南部地区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220立方米,项目区减少农业用水0.22亿立方米。张家口坝上地区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量120立方米,项目区减少农业用水0.24亿立方米。
季节性休耕项目区,农民收益基本不受影响,农户主动参与,项目区亩均减少地下水开采140-160立方米,年实现地下水压采3亿立方米。
七、营造良好氛围
市、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制定宣传方案,广泛宣传开展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的重要意义,统一广大干部、农民群众的思想认识,提高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节水意识、生态保护意识,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投入到农业节水有关工作中,努力把减少农业用水变成自觉行动。加强对县、乡、村典型经验、工作成效、项目进展、节水效果等总结宣传报道。大力营造群策群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宣传发动调动农户参与的积极性,落实好农业节水项目。
探索出的好经验,工作中的好做法、好典型,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反馈。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处,吴济民,电话:0311-86256887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孟建,电话:17732807209
省种子管理总站,李志勇,电话:18632166178
附件:1.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补贴项目实施方案
2.黑龙港地区旱作雨养种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3.张家口坝上地区旱作雨养种植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4.季节性休耕项目实施方案
5.高效节水灌溉实施方案
6.2019年度小麦节水品种及配套技术推广补贴、旱作雨养种植试点项目任务清单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