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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资源税扩大到9省市 高尔夫、洗车、洗浴等行业从高征税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0  浏览次数:2035


       水资源税在河北试点一年后,政府选择继续扩大试点范围。
       2017年11月28日,财政部网站挂出关于印发《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通知。
       办法提出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山东、河南、四川、陕西、宁夏等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
       此次扩大改革试点的9个省份中,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等4个省份位于华北地区,地下水超采严重,水资源供需矛盾较大;河南、山东、四川、陕西、宁夏等5个省份分布在东、中、西部,水资源丰枯程度不一、取用水类型多样,具有典型代表性。
       办法明确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过量开采,同时对取用地下水从高确定税额:同一类型取用水,地下水税额要高于地表水,水资源紧缺地区地下水税额要大幅高于地表水。
       财政部表示,扩大改革试点遵循以下原则:一是税费平移。实施水资源费改税,维持水资源费缴纳义务人、征收对象、计征依据等基本要素不变,对居民和一般工商业税额标准基本保持不变,不增加正常生产生活用水负担,实现收费制度向征税制度的平稳转换。
      二是注重调控。发挥税收调节作用,通过设置差别税额、依法加强征管,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调整优化用水结构。
      三是适当授权。根据各地水资源禀赋、取用水类型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同的状况,在统一税收政策的基础上,适当赋予地方政府确定具体税额等管理权,使各地因地制宜制定相关政策,调动地方积极性。
      四是分步推进。在河北省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选择条件成熟、有代表性的地区扩大试点,在全面总结试点经验后择机在全国推开。
      财政部表示,费改税后,对居民和一般工商业企业税额标准基本没有改变,其正常用水负担不会增加。对合理的农业生产取用水量予以免税,超过限额的部分从低征税,不增加农民负担。对超采区取用地下水、超计划用水加倍征税,在超采区取用地下水的高耗水企业负担将有所增加。同时,对高尔夫、洗车、洗浴等特种行业从高征税,其税负也会有所增加。来源:经济观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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