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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住宅二次供水将统一收费标准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3-26  浏览次数:858

日前,芜湖市发布《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解读方案。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市区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经验收合格后统一移交给供水企业管理维护,其运行维护管理费实行全市统一核算价,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委负责核算,由供水单位向用户收取,不再由物业代收。

记者了解到,当前芜湖市二次供水出现种种问题,包括供水工艺缺乏专业性、供水设备质量低劣、供水水质不达标、收费管理混乱标准不统一、维护运行不专业等。为规范芜湖市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管理体制,切实改善城市住宅供水水质,保证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因而制定《芜湖市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

市区住宅二次供水的安全性如何保障?据了解,供水企业接收住宅二次供水设施后,应根据季节变化定期对水质进行检测,每季度至少对供水设施清洗消毒一次,保证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水质标准。同时,应当保证二次供水设施完好,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水质、水压合格。在设施发生故障时,供水企业应当立即进行抢修。由于供水企业的服务职责等原因需要停水或降压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提前24小时告知用户。因水质污染或水质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需要停水的,管理维护单位应当及时告知用户,并向市住建委和市卫生局报告,在12小时内采取措施及时处理。超过24小时不能恢复供水的,供水企业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解决居民(超直供水压力范围的部分)基本生活用水。(芜湖新闻网芜湖日报)

     来源: 中安在线(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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