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保在线 各地政策】继三部门联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后,日前南京称,将大幅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并于明年2月实施。
排污费“一飞冲天”降污染企 南京将调整征收标准
今年9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和环保部发布了《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指出: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企业治污减排。同时,鼓励污染重点防治区域及经济发达地区,按高于国家规定标准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
南京明年2月大幅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
为了更好地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城市的纷纷调整排污费。南京作为近年来注重环境整治的地区之一,日前也传出明年将大幅度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消息。
为加快督促企业转型和结构调整,减少企业污染物排放,南京将大幅提高已十多年未调整的排污收费标准,新标准将较原标准提高2至8倍。同时,超标排污的企业还将被加倍征收排污费。据悉,该市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的草案已经完成,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将于2015年2月出台。
南京现行排污收费标准是2002年开始执行的国家标准,征收排污费的主要是四大传统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南京市环保局专家认为,现有标准征收的排污费在企业生产成本中占比较低,经济杠杆作用明显不足。
现有标准经济杠杆不明显
而排污费的价格标准,以北京为例,北京市于今年1月1日上调了排污费征收标准,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化学需氧量按公斤10元、氨氮按每公斤12元收取。同时实施阶梯式差别化收费政策,也就是说,如果企业的污染物排放值低于规定标准的50%,则收费标准也相应减半;污染物排放值在规定排放标准的50%-100%之间,则按照收费标准征收;如果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则要加倍收取排污费。
相较于北京,南京目前执行的排污费征收标准是十多年前全国统一的,其中:大气中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每公斤1.26元、导致河水黑臭的氨氮每公斤1.12元……
这个标准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目前排放总量较大、环境质量不乐观的南京。专家们在测算中发现,南京市按照现有标准征收的排污费在企业生产成本中占比较低,往往出现愿意交排污费也不愿意多花钱治理污染,即违法排污成本低的现象,使得排污费促治理、惩排污的经济杠杆作用明显不足。为改变这一尴尬局面,南京启动了这一标准的调整研究。
“组合拳”表宣战决心
根据《南京市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方案》(送审稿),南京此次排污费征收标准调整,在4项主要污染物基础上增加了污水中严重影响人类健康的铅、汞、铬、镉、类金属砷这5项重金属污染物,以及形成雾霾的有机挥发物苯、甲苯、二甲苯这3种污染物。
排污费征收标准大幅提高的同时,在业已待批实施的这一标准中,还增加了浓度超标、虽浓度达标但超总量、国家产业政策明令淘汰的三种污染排放行为,加倍征收的惩戒处罚,以表明南京向污染宣战的决心。另悉,该项“剑指”排污大户的新方案,将在南京市政府审议通过后尽快实施,与违法排污“入刑”一道,形成政治、法律、经济“组合拳”,为根本改善环境质量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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