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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污水处理费价格听证会召开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1-07  浏览次数:1190

11月5日,芜湖市召开市区污水处理费价格及污水处理费听证会。根据两套调整方案,污水处理费均有不同程度的上调。据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污水处理费的调整,将有利于通过价格杠杆,减少水资源浪费,从而节约水资源。

目前征收标准相对较低

“目前芜湖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为2007年制定,与周边地市相比,现在我市的收费标准相对较低,而我省规定污水处理费原则上不低于0.8元。”芜湖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在这样的前提下,芜湖决定适时调整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目前的收费标准,是根据芜湖市政府芜政秘[2007]45号《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的通知》制定的,至今已有6年多。根据该《通知》,当时调整后的芜湖市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规定,居民生活用水每吨0.5元;工业用水每吨0.6元;经营服务性及其他用水每吨0.7元,城市污水处理费代征手续费由2‰调整到5‰。

城市范围内由芜湖华衍水务有限公司直供的用水户,由该公司在收取水费时代收;使用自备水源企业应缴纳的城市污水处理费,由市财政局负责征收;同时,城市低保户按每人每月2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具体由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核发。

在听证会现场,记者根据物价部门提供的材料,发现目前合肥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按每吨0.76元征收,马鞍山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按每吨0.6元征收,安庆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按每吨0.5元征收,铜陵市居民污水处理费按每吨0.6元征收,这些城市大部分污水处理费用高于芜湖市目前的征收标准。

两套调整方案备选

在5日举行的听证会上,主要就两套调整方案进行比较。根据污水处理费调整方案一,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50元/立方米调整到0.60元/立方米,上调0.1元;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60元/立方米调整为1元/立方米,上调0.4元;经营服务业及其他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0元/立方米调整为1元/立方米,上调0.3元。城市低保户的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43.2元,按低保户每户每月用水6立方米计算(0.6×6×12=43.2元)。

方案二中,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50元/立方米调整到0.70元/立方米,上调0.2元;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60元/立方米调整为0.9元/立方米,上调0.3元;经营服务业及其他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0元/立方米调整为0.9元/立方米,上调0.2元。城市低保户的补贴标准为每户每年50.4元,按低保户每户每月用水6立方米计算(0.7×6×12=50.4元)。

据芜湖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讨论,目前各方更倾向方案一。“居民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50元/立方米调整到0.60元/立方米,上调0.1元,调整幅度不大,社会影响面较小。”该负责人表示,而工业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60元/立方米调整为1元/立方米,上调0.4元;经营服务业及其他用水污水处理费由0.70元调整为1元/立方米,上调0.3元。虽调整幅度大于居民用水,但可以通过价格杠杆的调节,减少非居民用水的浪费。记者汤荣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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