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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出台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10-28  浏览次数:1286

甜城湖

内江地属川中丘陵低水值区,全年平均降水989.8毫米,是典型的缺水地区,多年人均水资源量只有351立方米,列全省第20位,仅为全国人均水平的1/4,且呈明显下降趋势。尤其2011年人均水资源量仅为269立方米,为全省平均的15%,资源性、水质性、工程性缺水表现尤为突。

为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2013年以来,全市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全市水利改革发展的意见》、《关于实施兴水惠民“五年行动计划”的意见》等一系列措施,确保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

近日,笔者从内江市政府获悉,10月17日,我市正式出台《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并下发《内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15年末,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9.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6以上;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

《意见》提出,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战略举措,优先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保障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安全的总体要求。全市将建立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制度,与水资源管理实时监控系统、政府考核评价形成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的“三大体系”。

控制用水总量。2013年全市用水总量8.6亿立方米。要实现到2015年末,全市用水总量在9.1亿立方米以内,内江将实行市、县两级行政区域取用水总量控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探索建立水权制度,运用市场机制合理配置水资源;鼓励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将非常规水源纳入水资源统一配置;严格取水许可,对未取得取水申请批准文件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不再审批和核准;制订和完善水资源调度方案,水力、发电、供水、航运服从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严格管理和保护地下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不再新批取用地下水;监督检查水资源费使用,确保水资源费主要用于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

提高用水效率。2013年,全市万元GDP耗水量51立方米,到2015年末,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降低2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46以上。内江将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的市中区和资中县,要按照《节水型社会重点县建设方案(2012-2016年)》确定的建设内容和目标加快推进,尚未纳入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重点县的,要抓好各行业节水工作,鼓励公共机构参与创建节水型单位;全市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建设项目应制订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强化农业、工业节水力度,改造城镇生活供水管网,推广普及节水器具。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2015年末,全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2030年,水环境质量将明显改善,全市水源地和水库水质全面达标。目前已编制的《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2011-2015)》明确将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013年,市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正式投入使用,内江城区污水处理率达到87.2%。全市在江河、水库、渠道新建、改建或扩大排污口,由环保部门进行审批,对超量超排的,将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排污口;在河流流域建设水资源保护工程,实现清水入江河湖库;开展濛溪河、甜城湖等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已设置的,限期拆除;建立备用水源,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生态保护区、江河源头区和湿地保护,抓好水功能保护区和城市水景观恢复与改善,开展河流健康评估,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在实行最严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同时,内江还将在水资源节约利用、水价改革、水资源调度、地下水开发和管理等方面不断前进,以“兴水惠民”为目标,全面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高效利用和有效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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