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传媒网讯(记者 沈谦)2月底,陕水务集团及时拨付了符合条件的第一批县城供水省级补助资金2000万元。
根据省政府2013年第38次《关于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和2014年第91次《关于加强县城供水工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将省政府每年安排的县城供水项目资金经省水务集团拨付至项目建设单位。陕水务集团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认真做好拨付工作。一是制订和下发了《陕西省水务集团县城供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拨付流程、资金管理、监督检查等内容,规范资金拨付程序。二是资金到集团后,及时函告各单位,请各项目单位及时提交拨付申请(账号、项目建设内容、拨付金额等),保证资金拨付安全。三是安排专人复核项目,通过查阅相关资料,踏勘供水现场,召开座谈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全面了解和掌握。
截至目前,共上报申请11家,黄陵、略阳、凤县3家符合省级补助拨付条件共2000万元,占补助资金10%。陕水务集团已按申请账号拨付,其余项目正在复核中,符合条件将第一时间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