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将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行政事业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实行工商用水同价;将居民生活阶梯式水价第一阶梯用水量基数,每户每月调整为0-15立方米,第二阶梯调整为16-20立方米,第三阶梯调整为21立方米以上。
对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分两步调整到位。第一步,居民生活合表户水价调整为1.6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2.32元/立方米,大工业用水调整为1.76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3.97元/立方米。第二步,居民生活合表户水价调整为1.98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调整为2.63元/立方米,大工业用水调整为2.17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调整为4.43元/立方米。
对市城区供水用户中的“低保户”家庭实行价格优惠,每户每年免费用水30立方米,按调整后的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供水价格(含污水处理费)实行“先收后返”,原有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收费优惠政策废止。市城区城市供水价格第一步调整自2015年3月1日的用水量起执行,第二步调整时间待2017年研究后执行。
明星电力称,经公司初步测算,自来水销售价格第一步调整到位后,预计每年增加营业收入700万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