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水集团“二检合一”产品合格区)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做好民用水表、燃气表“二检合一”改革试点监督抽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各表具使用单位需向监督部门做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监督部门对计量器具实行监督抽样检定以进一步加强对试点生产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督。
(监督部门抽检员<左二>在抽检现场)
在交付首批2000只“二检合一”合格水表后,根据客户单位宁波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备案申请,宁波市市场监督局计量检定处随机抽取430只水表进行质量抽样检测,检测结果全部合格。此次抽检,既让客户单位首次体验了“二检合一”正式实施后带来的便利,又为宁水集团成为改革试点后产品出厂效率的提升提振了信心。
(客户单位代表<左>随机抽号)
宁水集团作为全国首家民用水表强制检定“二检合一”改革试点企业,在依法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基础上,下步将进一步加强体系管理各项基础管控程序,发挥行业自律职责,强化计量法制意识、质量意识、技术能力、风险意识,确保出厂水表具备过硬品质,使“二检合一”工作常态化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