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由于公司获得的部分政府补助与公司的日常经营紧密相关,相关补助金额的确认具有连续性、不确定性,现将公司2019年度获得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兴远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云润科技有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31,790,739.34元(未经审计),其中软件生产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13,701,591.77元。已经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的除软件增值税退税政府补助共计人民币7,739,539.17元。明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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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划分各类政府补助类型并进行会计处理。上述政府补助的取得,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产生一定影响,但具体账务处理仍需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水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