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资源费
水资源费征收的主要依据是国家2000年颁布,2017年重新修订的《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而大部分省市在此基础上都会制定当地的
水资源管理条例和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地方性法规。
2011年中央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2012年1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2013年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这两份文件的颁布,代表国务院对实行最严格水资源制度作出的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
水资源费的缴交是从量方式,即按取水量进行计量征收,目前最常见的供水企业取地表水(一般为江河、水库水),各地的征收标准均上调到0.2元/m3,在缺水地区更高达0.4~0.5元/m3。
征收方法有价内征收或价外征收两种。价内征收,即是在供水企业取水环节进行计量和征收,缴纳的水资源费成为供水企业的供水成本;而价外征收即是售水环节进行按量征收,是在水价基础上再向用水户加收水资源费,费用不进供水企业成本,也不包含在售水价格内,供水企业仅要承担因此带来的税金。目前的国内基本趋势是实行价内征收取代价外征收。
注意事项:
1、水资源实行年度取水计划许可制度,即供水企业应提前向水资源管理和征收部门上报下一年度取水计划(一般要细分到月度),经审批后方可有效。
2、供水企业申报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一般不能超过企业下属所有制水厂的最大生产能力之和。
3、水资源费征收固定期一般有按月或按季征收两种,并实行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例如多个省市规定超过取水计划10%以内,就要加价一倍,即超取部分就会由0.2元/m3变成0.4元/m3,如超过取水计划20%,就要加价两倍!
4、实际供水产能负荷已接近设计生产能力的供水企业,要重视年度取水计划月度取水额度的分配是否合理和准确,同时最好能争取按季度征收,季度控制总比月度控制的弹性要大一点,更灵活一点,从而减少超计划取水的机率,避免超取部分加价征收。
水资源税
水资源税属于资源税的一种,而常见的矿产资源较早征税,资源税被称为绿色税收。目前全国已有河北、河南、山东等多个省市在试点水资源费改为征收水资源税,最早试点的河北省在2016年就开始了。
水资源税的征收方法同水资源费一样也是从量征收,应纳税额=实际取用水量×适用税额
例如山东青岛的税额标准:地表水0.1元—5元/立方米、地下水0.2元—20元/立方米。
水资源税按季或者按月征收,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能按固定期限计算纳税的,可以按次申报纳税。
同水资源费一样,征收固定期很重要,尤其是产能较高的水厂,因为一旦超取水量,超取部分就会加倍征收。
水资源费改税的主要原因和好处:相对于水资源费,水资源税的严肃性、权威性更强,纳税遵从度更高,而水资源税的大的功能就是调节用水结构,节约用水,构建生态友好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受税收征收刚性和超采区地下水税额标准提高等因素影响,与试点前水资源费相比,水资源税收入增长明显。同时费改税后,让更多的用水大户开始注重节水。
差别化税率,倒逼用户减少取用地下水,抑制地下水超采,是水资源税改革的重要政策目标之一,变“超采地下水”为“多用地表水”。
改革后,地下水严重超采区的用水大户,其用水开始接入了公共供水管网,地下水用量比重从改革前的60%降到改革后的8.7%;一些用水量大的洗浴行业,已全部改为使用自来水,不再抽取地下水。
增值税
定义: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税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的税率有:17%、13%、11%、6%、0%等,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征收率为3%。
适用17%税率: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 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适用13%税率:《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农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
适用11%税率: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
适用6%税率: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
适用0%税率:出口货物等特殊业务。
自2017年7月1日起,简并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的增值税税率。
这次调整主要是将增值税税率由四档减至17%、11%和6%三档,取消13%这一档税率。中国第一大税种增值税税率简化合并将踏出第一步。这次调整,自来水增值税率等于从适用13%的类别调整到11%这个类别,但由于之前有相关政策,自来水真正执行的税率是3%,所以这次调整仅是适用类别上的调整,对实际缴税没有什么影响。
2018年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措施,明确将进一步减轻市场主体税负。会议决定,从2018年5月1日起,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预计全年可减税2400亿元。
为什么自来水增值税率最终为3%
1、原《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自来水适用税率是13%。此后不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自来水征收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14号),明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来水比照对县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和部分建材等商品的征税规定,可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即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自来水,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6%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是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生产自来水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按照13%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算交纳增值税。但是,所选择的计算交纳增值税的办法,至少3年内不得变更。因此,虽然一般纳税人大多选择简易征收办法,按照6%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但是,自来水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依然为13%,这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3、2014年6月11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14年7月1日起,将自来水、小型水利发电等特定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6%、5%、4%、3%四档征收率合并为一档,统一按现行简易计税办法,执行3%的税率。
关于自来水增值税,可具体简化如下:
(1)自来水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
(2)1994年后,可按6%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税率仍为13%);
(3)2014年后,增值税6%、5%、4%、3%四档合并执行3%的税率(适用税率仍为13%)。
(4)2017年7月后,增值税率13%取消,自来水适用税率由13%调整为11%(不影响实际征收)。
(5)2018年5月后,国家进一步减税,自来水适用的增值税率11%调整为10%(不影响实际征收)。
税金及附加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用来核算企业日常主要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营业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已取消)、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
税金及附加——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1)营业税(已取消):属于流转税制中的一个主要税种。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中国全面告别营业税。
(2)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消费税实行价内税,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消费税共设置了15个税目,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实际共有25个征税项目,其中实行比例税率的有21个,实行定额税率的有4个。共有13个档次的税率,最低3%,最高56%(甲类香烟)。
(3)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7%
(4)资源税:是以各种应税自然资源为课税对象、为了调节资源级差收入并体现国有资源有偿使用而征收的一种税。包括: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盐等。(税率一般按销售额的比例或单位定价)
(5)土地增值税:是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不包括以继承、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
(6)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附加费。作用:发展地方性教育事业,扩大地方教育经费的资金来源。征费范围同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征收范围相同。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率为3%。
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3%
(7)地方教育附加: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增加地方教育的资金投入,促进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事业发展,开征的一项地方政府性基金。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8)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管理费用”科目中列支的“四小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也同步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
为什么供水企业和税金及附加通常=应交增值税×12%?
因为与供水企业增值税有关的主要是以下几种:
城市维护建设税=(增值税+消费税)×7%
教育费附加=(当期的营业税+消费税+增值税的应交额)×3%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2%
由于自来水不属消费税征收范围,而营业税又取消了,
因此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7%+3%+2%),即是=应交增值税×12%
供水企业其他业务的增值税
供水企业除了主营业务(供应自来水)之外,一般还会提供一些其他业务或服务,常见的其他业务主要包括:销售水表、材料、清洗水池、表后管道维修、技术咨询服务费、设计费等。其他业务适用的税率目前有以下几种:
16%税率:一般是销售类,例如销售水表、管道配件、材料等。
10%税率:一般是工程类,例如用户工程、表后管道维修等。
6%税率:一般是咨询服务类的业务。
四小税
一、房产税
其实目前国内正在热议的房产税,其实早就有了,只不过个人所持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属于免税范围,即个人住宅是免征范围。国内试点对个人持有房产征房产税的,目前是上海和重庆两个辖市,而对企业持有营业用途的房产,一直都有征收房产税的规定。供水企业一般都会有营业性的房产,所以供水企业一般每年都要按规定交这个房产税。
二、车船税
虽然供水企业不一定都有船,但一般有车吧,所以有车就要缴车船税,在每年缴效车辆保险费用时同时由缴交。
三、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指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以转让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赋。
土地增值税是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法定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并按照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进行征收。由于近年来国内土地都是增值的,所以当供水企业有土地或房产转让时,一般都要缴纳土地增值税。
四、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印花税被资产阶级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
现行印花税只对印花税条例列举的凭证征税,具体有五类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勘查设计、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它凭证;
印花税的缴纳方法是直接到税务机关购买不同额度的印花税票(类似邮票),按照应缴额度张贴在相关合同、证照上。
关于股票交易印花税
股票交易印花税是从普通印花税发展而来的,是专门针对股票交易发生额征收的一种税。中国税法规定,对证券市场上买卖、继承、赠与所确立的股权转让依据,按确立时实际市场价格计算的金额征收印花税。
小结
如果不是财务人员,其实并不需要详细了解供水企业各项税费的来龙去脉、具体规则等,但供水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在经营活动、业务开展过程中,还是需要大致掌握税费方面的关键知识,可大致归纳如下:
1、按照取水量、资费标准,按月或按季缴纳水资源费(或水资源税),超取部分将要累进加价。
2、主营业务收入(自来水)需要按3%缴纳增值税。
3、同时按照上述应交增值税×12%的计算公式,缴纳各项税金与附加。
4、有营业性房产,每年缴纳房产税。
5、有船或机动车辆的,每年缴纳车船税。
6、有土地或房产转让时,按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
7、在签订各类合同、新开账簿、取得产权证件、营业执照等经营活动时,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8、供水企业开展非主营业务时,还应按照相应的税率缴交其他业务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