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水源保护,强化水质管理。建设完成了水质检测中心,检测能力为出厂水24项,并明确各旗县水利局饮水办负责人为水源地保护责任人,坚持每天对水源地、供水设备、供水管网进行巡检与维护,确保水质合格率100%。
二是加强安全检查,保证设备运行。组织技术人员认真检查输水管道、闸阀、计量水表等供水设施状况,重点检查输水管道是否漏损,闸阀、计量水表等是否正常运作,对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目前已整改隐患16余处。
三是制定应急预案,预防突发事件。制定饮水安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防止事故发生,或控制、减轻、消除事故后果,提高供水保证率,确保安全供水。
四是建立值班制度,提高服务质量。落实值班人员,落实岗位责任,开设24小时热线服务电话,方便服务群众保修。 来源:乌兰察布市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