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期为2014—2016年,2017年上半年将进行验收。市水务局对照《乌海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逐条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就我市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主要经验做法及亮点、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建议等进行了自评估总结,编写形成《乌海市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自评报告》后,上报自治区水利厅和水利部。
截至目前,《实施方案》确定的23项指标体系中已有22项达标,占总指标数的95%;25项工程任务已完成20项,占总任务的80%,其余5项正在建设中,预计2016年底前全部完成。
下一步,市水务局将按照《全国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验收办法》《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价导则》等相关规范和文件要求,加紧收集整编验收相关资料,组织开展专家评估等预验收前期工作,查找差距并及时完善,确保顺利通过2017年的终期验收工作。 来源:乌海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