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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电鱼,巩固“五水共治”成果——浙江兰溪市水务局赴浦江取经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6-06-13  浏览次数: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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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8日,兰溪市水务局副局长张绍明带领渔业科、渔政站相关人员前往浦江县水务局,学习浦江打击渔业非法捕捞的经验。浦江县水务局副局长傅国土等陪同学习。
     傅局长亲自介绍打击渔业非法捕捞的做法及应注意事项。近年来,浦江县切实加强对电鱼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浦江县委、县府领导重视,把打击渔业非法捕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浦阳江、壶源江、大陈江及其主要支流河段划为禁渔区,禁渔时间是常年。二、宣传力度到位,做到家喻户晓。利用电视台、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加强对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的宣传,让广大群众认识到电鱼等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形成综合整治的强大声势。三、浦江县出台了严厉打击禁渔区内非法捕捞行为的通告,并在禁渔区河道两边竖立通告牌。四、建立部门配合、属地管理体制。浦江县水务局、公安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街道)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电鱼等违法行为。五、违法必究,从严打击。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渔具或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五水共治”以来,兰溪市紧紧围绕“一年灭黑臭、两年提水质、三年可游泳”总体目标,取得了较好的成果。严厉打击电鱼是巩固“五水共治”成果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兰溪市水务局将借鉴浦江的经验,并结合兰溪本地实际情况,对电鱼等违法行为施以重拳。   来源:中国水产养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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