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过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意见》指出,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及有关行业、产业发展规划的编制过程中,尊重城市发展规律,充分考虑水资源和水环境承载能力。
北京市提出,到2020年,年度新水用量控制在3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降到15立方米以下;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到10立方米以下,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据了解,北京市严格实行水影响评价审查制度。对于需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区、集中供水管网覆盖区新增取用地下水的建设项目、不具备供水条件的建设项目、不按有关规定建设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通过审查。
为了进一步缓解用水紧张,北京市通过控制人口规模,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禁发展高耗水产业,加快压减、淘汰现有高耗水行业产能等措施,降低新水的使用量。同时,加强特殊用水行业和用水大户监管。北京市水务局相关负责人说,下一步将运用科技监管手段,督促以水为原料的生产企业、人造滑雪场、高尔夫球场、洗浴场所等高耗水单位以及年用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户安装用水数据远程传输设备,确保用水总量控制严格、计量收费准确。
此外,北京市还继续加大再生水的使用,加快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健全有利于促进再生水利用的价格机制,不断提高再生水利用率。按照计划,到2020年,再生水利用量将由2014年的8.6亿立方米增长至12亿立方米。 来源:华夏经纬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