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水务集团按照中省关于供水市场化的工作指导思想,按照省委省政府提出的“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企业管理”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国有公益性企业的责任和担当,围绕提高我省供水保障力,创新思路、大胆尝试,在探索适合我省县城供水产业发展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推进供水市场化改革,创新供水产业发展模式
2014年9月4日,省水务集团与富县签订了全省首个供水市场化合作协议,引入PPP方式,创新供水发展市场模式,创造了陕西省县城供水“富县模式”的范例。在PPP项目运作中,水务集团与地方政府开展紧密合作,参与供水项目建设与运营,将水源工程、管网、供水设施设备及涉水企业从政府职能中分离出来,由省水务集团通过市场手段,运用金融措施,盘活水利资产,为项目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同时,在供水PPP项目合作后,由省水务集团对供水项目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将水利资产和中省投资作为资本金,吸引社会资源共同参与供水项目建设,为地方用水需求提供保障。
2015年以来,省水务集团围绕中央“两手发力”治水兴水思路,勇于担当、大胆创新,扎实推进供水市场化工作。通过实践与推广,探索完善供水“富县模式”,目前已完成18个市县的供水市场化项目合作。供水业务已覆盖全省20多个县市,拥有职工2000余人,形成资产50多亿元。已开工水源、管网改造等项目50多个,总投资30亿元。实现日供水20万吨,满足100余万人口的用水需求。
通过PPP模式的运作,盘活了国有资产,变资产为资本、变资本为资金,加大了筹融资力度,减轻了政府的财政负担,提升了陕西省县城供水的能力和水平,并在项目融资、投资建设、供水企业经营效益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实现了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功能。
二、坚持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加快供水产业发展步伐
一是与金融机构合作,多渠道筹措资金,解决项目投资问题。通过对涉水资产的打包整合,盘活存量资产,按照“变资产为资本,变资本为资金”的思路,通过收费权质押,资产证券化等融资措施,撬动社会资本,进入涉水领域,为集团涉水项目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和保障。
二是运用PPP模式,创新思路,保障区域项目的平衡发展。提出了以县为单位,采取“区域性项目打捆融资”的方式,将偿债力差的项目与优良项目组合,形成效益串联、互补,增强项目偿债能力,避免了“优质项目抢着要、困难项目无人问、同类项目天天跑”的失衡局面,为集团项目建设落实了充足的资金保障。
三是与建设单位合作,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按照中省通过PPP模式,推进基础设施领域建设的要求,先后与中铁二十局、中水三局、水电十五局、陕西建工集团、江河建设集团等在水利建设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和先进技术的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通过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参与各县涉水项目建设,协同推进水利基础设施投资、规划设计、建筑施工等,保障了工程高标准、高质量推进。
三、规范企业管理,提升供水企业运营服务专业化水平
在接管地市县供水企业后,集团以保障城市供水和提升服务为根本,按照现代化企业管理要求对供水企业进行规范化管理,保障了供水规模和服务水平的提高。
一是转变管理体制,提升企业运营效率。供水PPP发展模式的这一改革,既打破原来多头管理格局,又能理顺体制机制,解决产权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使供水工作从传统的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转变。
二是引入规范化管理,提升经营效益。通过组建优秀团队,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实行集团财务管控,运用先进技术手段,完成现代企业改造,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三是完善定岗定编、薪酬改革。参照现代企业标准及自身发展需要,对集团内部机构、人员岗位设置进行定岗定编,规范完善了薪酬体系,为建设现代企业打好基础。
四是坚持科技引领,提高生产效益。在项目建设管理中充分应用新科技、新技术,启动富县、宜君等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富县一水厂光伏项目的建成和投入使用,每年可为企业节约开支百万元。
四、推进水务产业链开发,增强企业盈利能力
以市场化为契机,坚持发展水务相关绿色产业。对供水市场化相关涉水资源进行开发,已形成水源“洞河模式”、城乡供水一体化、农业水利综合开发等多个“以市兴水、以水促农”新模式,促进集团产业发展不断加快。目前集团在供水、融资、水源、水电、渔业、农综等方面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形成六大板块相互促进发展的局面,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与日俱增。
2015年,水电开发总装机突破3万千瓦,集团水电资产已达3亿元,年收入突破两千万元,形成了稳定现金流。以眉县渔业养殖基地、富县柳梢湾水库水利风景区、韩城市黄河鲤鱼特色养殖基地等一批渔业、旅游观光、农业特色产业等项目为载体,拓展了农业水利综合开发业务,集团产业链不断拓展延伸,增强了集团发展后劲。
省水务集团作为省属公益性国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坚持公益性国企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不以盈利为唯一目的。通过供水PPP项目的开展,推进了全省供水基础设施建设,破解体制困惑,创造了新模式,发挥了公益性国有企业应有作用,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促进了地方水利事业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实现了政府、企业和社会公众多方利益共赢。 来源:陕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