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隶属于广东粤海集团,是2000年在原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管理局的基础上经过改制后成立的一家中外合作企业。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局成立于1965年,其职能是负责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对香港、深圳和东莞供应和销售原水。广东粤港供水有限公司成立后,承接了东深供水工程管理局的上述职能。公司总资产为244.64亿港元,注册资本为61.16亿港元。
广东省东江-深圳供水工程是我国政府和人民为解决香港淡水供应困难,经周恩来总理亲自批准而建立起来的一项跨流域大型引水工程。首期工程于1964年2月动工,1965年3月建成并正式向香港供水,年供水能力达0.68亿立方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了满足香港、深圳、东莞等地的用水需求,工程又先后进行了三次扩建。1974年3月至1978年9月进行了第一期扩建,年供水能力达2.88亿立方米;1981年10月到1987年10月进行了第二期扩建,年供水能力达8.63亿立方米;1990年9月至1994年1月进行了第三期扩建,年供水能力达17.43亿立方米。
为从根本上解决供水水质问题并增强供水能力,经国家计委批准,2000年广东省政府对东深供水工程进行全线改造。该工程总投资47亿元,2003年改造后供水规模达24.23亿立方米/年。东深供水改造工程的投产运行,使东深供水方式由天然河道和人工渠道输水变为封闭式管道输水,从而实现清污分流,东深供水水质得到根本的改善并优于国家Ⅱ级水源标准。
从1965年3月1日至2009年12月底,东深供水工程累计供水达359亿立方米,为保障香港的繁荣稳定和深圳、东莞经济发展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东深水被誉为“政治水、生命水、经济水”。
企业重组转制以来,企业的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以及生产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为适应新形势下的运作,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班子团结协作、锐意创新,带领全体员工转变观念、开拓进取、克服困难,企业各项工作走上了快速发展的良性轨道。 来源:中国管道商务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