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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自来水公司出台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调整细则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12-24  浏览次数:580
     根据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调整我市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的通知》(郑价公[2015]36号)和《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转发<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水利厅关于调整我省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郑价公[2015]41号)的要求,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现制定以下细则,自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郑州自来水公司出台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调整

  郑州自来水公司出台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调整

居民阶梯水价以年度为周期计算,居民用户每户年用水量划分为三档,当累积水量超出年度阶梯水量分档基数值后,超出水量即开始实行阶梯加价。

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注册水表为准。对于一户多表的用户,按户核算水量分档基数。

每户人口按照4人为基数,超过4人的居民用户(含办理郑州市居住证的人员),需持本市《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和办理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供水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水量分档基数核增手续,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满未办理续增手续的,恢复基本人口(4人)水量分档基数。

变化前各阶梯分档基数值按实际用水时间计算:(户年水量分档基数÷全年月份)×实际用水月份;变化后各阶梯分档基数值自变化之日次月起重新计算:(户年水量分档基数÷全年月份)×剩余用水月份。

  郑州自来水公司出台市区城市集中供水价格调整

对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不实行阶梯水价,综合水价为4.20元/立方米。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生活用水户主要包括:学校食堂及教学用水;养老服务机构用水;居民住宅小区内直接为业主服务的绿化、保洁、热力交换、消防、景观等政策规定的用水适用范围。 非居民用水综合水价为5.35元/立方米。

特种用水范围为洗浴、洗车用水,综合水价为16.55元/立方米。  来源:河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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