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截至2015年9月25日,尚有193户客户拖欠水费超过3个月,最长的拖欠达51个月。其中物业公司拖欠水费的有108户,其他集体单位(包括某些政府部门)拖欠水费的有84户。
海口威立雅水务有限公司负责人介绍,《海口市城市供水排水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用户在接到水费催缴通知后超过3个月无正当理由仍未缴纳水费的,城市供水企业可以依法暂时停止供水并追缴所欠水费”。出于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威立雅水司仅对欠费户进行催缴,没有按照规定对欠费超过3个月的物业公司、单位户进行拆表停水处理。但是100张催费单往往换不来1分钱的水费,致使水费拖欠越来越多,个别物业公司拖欠水费已高达657万元。 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