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履职尽责工作,全面提高市水务公司履职尽责能力,维护群众合法利益,努力营造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供水环境,结合自身职能,市水务公司公开向社会各界作出以下承诺:
一、坚持厂务公开。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办事结果以及各种收费标准和依据,设立投诉电话、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依法管理。在日常工作中,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保证供水、加强供水安全监督管理,让市民放心饮水,明白消费。
三、切实转变作风。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实施意见”,严格落实作风建设的各项制度,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对工作中存在的敷衍应付、执行不力、不敢担当等问题,坚决问责,决不护短。
四、落实廉政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整治效率低下、互相推诿、办事拖拉、故意刁难、态度生硬、有意不作为或乱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牟取私利的违纪行为。
五、广泛听取意见。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设置履职尽责意见箱,及时受理群众举报投诉,及时解答群众政策咨询。认真解决群众举报投诉,不回避、不积压、不上交矛盾,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我们的承诺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市水务有限公司监督投诉电话:0719-*******
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56号,邮政编码:442000
来源:十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