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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水务部门:增加网点 延长时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6-08-16  浏览次数:599
宁海新闻网讯 (记者 肖承云? 实习生 娄琦)新的水电费缴纳制度的实施,给广大用户缴纳水电费带来不便一事,经《今日宁海》报道后,引起了广大市民的关注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目前,县供电部门和水务集团已采取了有关措施来加以解决,以进一步方便市民缴纳水电费。

  据县供电局营业大厅用电科副科长王亚珍介绍,针对7月份新水电费缴纳制度的实施而出现的问题,目前县供电部门已采取了相关措施加以解决。第一,增加缴纳网点。从8月15日开始,城区内的10个邮政储蓄网点将开通现金缴纳业务,加上北斗北路159号和东大街7号两个缴纳点,城区范围内将有12个电费缴纳点受理现金缴纳业务。第二,延长缴纳时间。电费缴纳的时间为每月的15日至25日,每天营业时间为7:30—17:00,其中中午和双休日照常受理,方便上班族在空余时间去缴纳电费。第三,增加缴纳窗口。东大街7号的水电费缴纳点将从8月份开始再增加一个缴纳窗口,由原来的4个增加到5个,让更多的人可以同时缴纳。第四,改善缴纳网点环境,位于东大街的缴纳网点现已在装修改建,原来的营业窗口将后移,增大营业厅的空间容量,并准备在营业厅内安装一台5匹空调,使缴纳点的整体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目前,县供电部门也在积极探索诸如手机卡充值缴纳、网上付费等其他付费方式,以此来方便市民缴纳电费。

  关于水费的缴纳情况,记者采访了县水务集团的办公室主任杨象平。据他介绍,县水务集团已于8月8日发布了《告水费缴纳用户通知书》,对水费缴纳作了相应调整。即凡今年8、9月份的水费,用户可在8月15日至9月30日期间任意一天到东大街7号和北斗北路159号两个水费缴纳点进行缴纳,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将免收滞纳金。缴纳时间比原来增加了26天,同时有部分时间与电费缴纳错开,用户可轻松缴纳。缴纳点每日的营业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5时,中午不休息。另外,从今年10月份开始,居民水费(限一表一户)将采取每两个月(原来是每月一次)缴纳一次的方式,缴纳时间改为每单月的15日至30日,时间由原来的10天延长到15天,每年的缴纳次数也从12次减少为6次。总表户(一表多户)将仍采取每月缴纳一次的方式,但缴费时间也延长到了15天,为每月15日至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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