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表、梯级水价……昨日提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二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中,出现了这些备受市民关注的词语。按照草案建议,今后新建住宅均将配备一户一表,计量到户,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也将推行阶梯式计量制度。对没有按规定水表出户的,将责令全部返工,并追究设计和建设方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者将视为违法建设依法查处,且城市供水企业不得为其供水。已建成的居民住宅及户表工程需要改造的,由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改造计划,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草案第62条涉及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虽然没有作出具体要求,但提出具体实施办法由县级以上政府依照条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而定。
草案还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实行成本公开和定价成本监审公开制度,坚持供水价格实行听证制度和公示制度。
(记者 刘霏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