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张建平) 自12月1日起,湖北省黄石市城区原行政事业、工业生产、经营服务三类用水统一按非居民生活用水1.72元/立方米计量收取水费,居民生活及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不做变动。
此前,该市用水类别共分为居民生活、行政事业、工业生产、经营服务及特种行业五大类。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市供水实际,该市物价部门决定城区经营服务用水与工业用水同价,并价后居民生活用水为1.25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为1.72元/立方米、特种用水为4.00元/立方米,以上价格均含水资源费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但不含0.80元/立方米排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