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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下月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11-23  来源:汴梁晚报  浏览次数:582
  在国内以及省内各地水价涨声一片的情况下,昨日,市发改委宣布将对我市水价进行调整,并于11月20日公布了调整方案要点。受省发改委委托,市发改委将于12月8日下午2点30分,在开封宾馆举行开封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
  据了解,我市将归并供水价格类别,由现行六类供水价格归并为四类:保留居民生活用水、一次性沉淀水价格类别;特殊行业用水更名为特种用水;将现行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归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
  供水价格调整方面,居民生活用水基础水价拟分步调整,第一步:由现行的1.10元/立方米,调整为1.50元/立方米;第二步:待省发改委批准执行一年后,再调整为1.75元/立方米,涨幅达到59%。非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拟定为2.20元/立方米,其中,原经营服务用水价格不做调整;原行政事业单位用水、工业生产用水由1.20元/立方米调整为2.20元/立方米,涨幅为83%。特种用水价格由现行的3.50元/立方米调整为5.80元/立方米,涨幅为65.7%。一次性沉淀水价格由现行的0.80元/立方米调整为0.98元/立方米,涨幅为22.5%。除此以外,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继续实行阶梯式水价计价办法,并实行照顾低保户水价政策,对持有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居民用户,每户月用水量在5立方米以内部分按现行价格执行,超过5立方米部分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据介绍,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消费者代表7名、经营者代表2人、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2人,专家学者1人、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部门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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