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合理吗?如果调整,每吨上调0.3元还是0.4元?7月20日下午,13名听证会参加人在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上就水价调整方案展开了激烈讨论,有两位消费者听证参加人明确表示,反对居民水价上调,而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对出台水价调整政策表示理解,但认为调价幅度不宜过高。
甘肃省价格主管部门负责人、省市消费者协会、兰州市有关部门推荐产生的14名听证会参加人(1人请假)、6名旁听人员(1人请假)及省、市物价部门和部分相关人员参加了此次听证会。听证会上,大多数听证会参加人认为,供水企业在扩大供水、提高水质、强化供水基础建设等方面加大的建设投入、政府价格政策调整以及电、煤炭、药剂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增加的供水企业成本支出,应该得到合理补偿。同时,应按照节约水资源的要求,建立体现水资源紧缺状况、促进节约用水的水价机制。但兰州市现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偏低,供水企业亏损严重,不利于供水事业发展,不利于水资源节约,对出台水价调整政策表示理解。
同时,各位听证参加人对调价方案提出了许多很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有的参加人认为,调价水平偏高,建议由供水企业通过挖潜改造,自行消化成本增支因素,建议将调价幅度再下调一些,并尽快拿出对困难群体的用水补贴政策;有的参加人认为,甘肃省经济水平落后,老百姓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失业人员等低收入群体经济承受力弱,近几年供暖价格、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多,而大部分百姓的收入水平无明显改善,所以不同意对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进行调整;有的参加人对调价方案中的成本构成、亏损额的形成等提出了异议。
甘肃省价格主管部门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听证会上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认真地进行研究和吸纳。对采纳各位听证会参加人意见的情况及其理由,将予以归纳整理,力争把调价方案制定得更科学、更完善。并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制定出兰州市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并轨方案。(记者朱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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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7月20日举行的兰州市居民生活用水定价听证会上,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的3名听证参加人代表经营方进行了发言。
“现行的水价严重倒挂,从企业发展和安全供水角度,应该调整。”孙晓霞说,过去兰州市工业用水占总供水量的70%,从1998年开始企业用水量大幅度下滑,2003年企业自身进行了改制,但由于电、煤、油各种原材料价格及人员成本大幅上涨,加之大规模更换管网及老化设备,增加了企业供水成本,造成企业严重亏损。此次企业提出按每吨0.6元调整,仍然处于亏损状况。兰州市将逐步开始户表改造,据测算每户需要改造费用2800元,全市居民用户户表改造的费用达9.6亿元。
李东平表示,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要国家、企业、社会三方共担,两种调整方案一个是保本,一个是有0.03元的利润,他认为应该按每吨提高0.4元为宜。为确保调价后低收入群众生活稳定,政府对低收入群众的补贴有明确规定,而且目前,兰州威立雅水务集团每年拿出100万元作为价格调节基金。
刘锐则认为每吨0.4元的调整仍没有完全反映企业新增的供水成本和今后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