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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成立打击盗用城市供水办公室 严惩“水耗子”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23  来源:中国水星  浏览次数:546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何方) 调拨水表,在主水管上“开口”接水,少交、拖交、不交水费……清洁的自来水滋润着我们的生命,用水交费,本是人之常情,也是最普通的经济法则,然而却偏偏有人对此说“不”,他们采取各种手段偷盗城市公共用水。而魔高一尺,道高一丈,6月15日,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新村西路,一阵喜庆的鞭炮声过后,由景德镇市建设局和景德镇市公安局联合成立的打击盗用城市公共供水办公室揭牌成立,意味着“水耗子”们的好日子终于到头了。
  据介绍,今后,景德镇市公安局特警大队将派出民警,和景德镇市自来水公司稽查人员一道,对盗用城市公共用水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并保持高压和常态之势。
  谈起这一机构成立的背景和意义,景德镇市自来水公司稽查大队大队长王满生似乎如释重负,有着多年一线自来水稽查经历的他说,由于没有执法权,以往,他们老是拿“水耗子”们没办法,现在有了公安部门介入,执法的力度就大多了。
  据悉,盗窃公共供水、居民用水或故意毁坏公共供水设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可按照刑法关于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果盗窃水量折合人民币数额特别巨大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水耗子”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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