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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表出户要收650元?自来水厂称要收管道建设费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4-12-07  来源:金陵晚报  作者:实习记者 叶子青  浏览次数:660

  【金陵晚报84612345热线报道】个人申请自来水表出户要1000多元,如果一个单元居民统一申请的话,每户只要250元。但龙潭新村27幢楼的居民却要每个人交650元。

  昨天,龙潭新村27幢楼一位居民打进本报热线反映情况。这位居民介绍说,前段时间单元居民自愿统一办理自来水表出户,龙潭镇自来水厂上门后只是换了个水表,并且没有变动位置,就收取每户居民650元。

  南京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单元居民统一办理自来水表出户改造工程,每户居民只要交纳250元就可以了,并且需要40个工作日。南京市市政公用局与物价局早已正式联合出台了对已建住宅实施自来水“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的具体办法。该办法规定,城镇居民(市区)已建住宅供水实施“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由整单元合表用户共同向供水部门提出申请,供水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水表出户改造每户用户承担250元,供水部门不得擅自立项收费、超标准收费或变相多收费。

  龙潭镇自来水厂对这事的解释是,由于该楼原属某单位集体住宅楼,在建设之初并没有向自来水厂缴纳管道建设费。该单位改制后消失,水厂只能向受益者即该楼居民收取这笔费用。在新开户收费750元的标准上予以优惠,收取每户650元的开户费。此种重新分户不适用城区“一户一表,抄表到户”改造方案的收费规定。该水厂表示,如果居民对费用有所疑问,可向水厂提出退款,不再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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