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一位姓高的先生来电反映:他是人民东路11号楼居民,他们楼原来只有一只自来水总表,自去年11月份起,改为一户一表。现在改表已近一年了,36户居民都没拿到水表卡,也没法缴水费。不知道会不会因此被扣滞纳金?
市自来水公司营业班一位姓孙的班长答复:人民东路11号楼是由泰州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开发的,以前由开发公司负责该楼的水表抄查、收费。近期,该开发公司刚刚改制结束,11号楼的水费改由自来水公司负责。目前,该开发公司正与自来水公司办理移交手续,自来水公司同时对水表进行技术验收,这一程序完成后,就给住户发放水表卡。在自来水公司抄表之前,是不会扣滞纳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