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水表信息网!
行业资讯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供水新闻
 
供水新闻

水表多走了8年,怎么办?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7-15  来源:新闻晚报  浏览次数:519
  □施平
  水表走了一升水,实际只流出800毫升,居民莫名其妙多付20%水费。既然水表不准,理应及时轮换。事情牵涉到全市范围,不太好办,但不好办不等于可以不办,更不能把问题一拖七八年。本报连日刊登自来水表“贪吃”系列报道,最新的消息是,这一问题早在8年前,就有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反映,但却直到今日未得到根本改善。
  按照目前规定,水表使用满6年就应轮换,但现实是这个进度完全得不到保证。居民家中水表使用了6年以上乃至十几年的恐怕不在少数。考虑到上海有数百万家庭,轮换水表需要一个较长的周期,有一个标准年限是可以理解的。假设6年这个使用期限是经过严格科学认证的,那么自来水公司应该不打折扣地执行,如果限于财力物力等原因无法保证进度,自来水公司可以提出追加财政补贴,没有补贴也可以要求延长水表使用年限,总之确保水表计量误差在合法合规范围内,相信居民就不会有什么意见。我们不清楚自来水公司有没有采取过积极措施,政府部门有没有妥善处置,但鉴于早在8年前已经在 “两会”上提出这一问题,实在没有理由直到今天还是老样子。
  按照水表折旧越走越快的原理,每多用一年就会加剧居民用水成本虚高,这8年里如果全市居民多缴的水费加起来,就是一个天文数字。这笔钱说起来也是用于公用事业,但是否核计在报表内,会不会沦为一笔账本里看不见的收益,最终用到哪里去了,我们都不得而知,也希望得到一个明确的答案。
  即使这笔钱被证明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毫无疑问也不应该通过这种方式流转。居民只要按时缴费即已尽到用水义务,变相通过这种方式涨价既不合理也不合法。对于居民已经多缴的费用,自来水公司毫无疑问应予以退还。鉴于其数额难以计量,这里建议自来水公司可从居民以后所缴水费中免除一定比例,以超出6年未及时轮换时段为期。看上去自来水公司会承担一定损失,但为了挽回 “百年上水”在用户中的信誉,我看值得。
 
免责声明:
本站所提供的文章资讯、图片、音频、视频来源于互联网及公开渠道,仅供学习参考,版权归原创者所有! 如有侵犯您的版权,请通知我们,我们会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采取措施删除相关内容。


 
[ 行业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