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7月7日12时30分讯 (阳光重庆记者王森) 2009年12月,“阳光重庆”栏目对丰都县自来水公司强行收费更换居民水表,当地居民投诉一年无人问津一事进行了报道。报道发出后在当地引起巨大社会反响,经栏目持续关注,时隔半年后,此事已得到妥善解决:丰都自来水公司退回在换表过程中向用户所收费用。
7日上午,“阳光重庆”栏目记者从丰都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获悉,经消委会与双方多次协调,终于在7月2日下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据丰都消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消委会通过对“丰都县自来水公司对居民更换水表收费”一事的认定,并依据《城市供用水合同》、《物权法》等有关文件规定,调解认为:自来水公司在更换旧的计费水表过程中,存在换表过程不公开、没按相关规定收取费用、没有尊重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等问题。
经双方共同协商,丰都县自来水公司将退回因换表向用户收取的费用。受丰都自来水公司委托,退款由丰都县消委会于7月6日至7月9日,在平都西路居委会与用户兑付。同时,对因水表损坏而导致没有交纳水费的用户,自来水公司也免于收取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