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太原市是全国极度缺水城市之一,但太原市狠抓管理,加强宣传和立法,被评为全国10座节水型城市之一。日前,记者走访了太原市节约用水办公室负责人,请他们介绍了太原市在节水方面的做法。
太原市人均水资源占有量200多立方米,仅为全国的7.4%。按照国际通行的人均1500立方米的标准,太原属于极度缺水城市。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为解决这一矛盾,太原市从宣传、立法和技术等方面作了有益的探索,积累了经验。
太原市节水办原主任赵富栋说:“少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抓住一个孩子就等于抓住一户家庭。所以,我们定期组织全市中小学生参观自来水厂,通过参观,使孩子们意识到自来水不是自来的,是来之不易的。”
领导同志处在决策者的岗位上,抓住一位领导就等于抓住一片。向领导同志宣传节约用水的重要性,也是节水办的工作重点之一。赵富栋向记者讲了这样一个故事:20世纪80年代,节水办向省计委申请资金时,一位处长说:“太原市没有水,越节水,就越没有水用。”为了改变各级领导漠视节水重要性的状况,太原市节水办进行了不懈的努力。如今,太原市市长每年节水周期间都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向市民发出节水倡议。通过宣传,目前,太原市的节水工作已经经常化、制度化和立体化了。
太原市节水办主任孔繁荣说:“以前,水价每吨0.1元时,居民没有节约用水的观念,如今,水价涨到每吨2.1元,居民对水的重视程度不断加强,但起主导作用的还是经济因素。不少居民在家里节水,而到了公共场所就毫无顾忌地浪费水。这说明居民的节水观念还很狭隘,没有真正意识到节水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节约用水就是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资源。”
从上世纪80年代起,太原市陆续制订了《城市节约用水条例》等一系列法规,从法律上规范节水工作。今年5月1日起新修订的《太原市节约用水条例》规定,各工程项目必须严格按照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原则,对节水工作进行评估后才能开工建设。孔繁荣说,《城市节约用水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太原市所有新建住宅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抄表到户”,减少了跑冒滴漏的发生。目前,太原市已经有4000余户家庭实行了水表出户,这为执行居民用水阶梯性水价奠定了基础。
采用和推广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是太原市推行节水的另一个重要途径。太原市已经在全市家庭中推广使用6升抽水马桶,代替以往12升的马桶;用陶瓷耐磨的水龙头代替以往易腐蚀的龙头;在部分公厕安装红外线感应装置,以及在公共浴室安装脚踏式淋浴器等。由于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和使用,2003年太原市节水近3000万吨,相当于目前一个多月的用水量。孔繁荣说:“我对企事业单位和市民经常讲的是‘省下的就是挣下的’,只有节约用水,才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