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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出台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10-15  来源:呼和浩特日报  浏览次数:601
    记者在2008年城镇公用基础设施建设情况座谈会上获悉,内蒙古近日出台新的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今年在全区执行,执行后,全区将全面开征污水处理费。
  
    据了解,新的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原则上平均不低于0.8元/吨。具体征收标准由各城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地污水处理厂和排污管网、排污泵站等设施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提出意见,根据自治区现行的价格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执行。
  
    污水处理费将优先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和维护;用于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管网、排污泵站等相关设施的建设;用于城市污水处理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的研究开发;对于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城市,可用于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的国家资本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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