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筹建中的山西省大同市开发区通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供水资质的情况下,不仅已经开始向开发区一些单位供水,而且还伪造水质合格检测报告,送给用水企业。目前,大同市质监局、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已介入调查此事。
据山西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大同监测站有关负责人讲,9月17日,大同市自来水公司八水厂向他们求证一份从开发区一制药企业拿来的水质检测报告的真伪。经仔细核对,他们发现这份检测报告与该站6月24日提供给开发区另一制药企业的检测报告内容大致相同,只是将报告编号、委托单位、报告日期等6项内容作了改动。也就是说,他们监测站对自来水公司地下水的检测报告变成了对开发区通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出厂水的检测报告。而他们监测站从未对该公司的出厂水进行过检测,显然那是一份伪造的水质合格检测报告。他们向大同市质监局和市公安局经文保支队汇报了此事。
随后,两部门执法人员对此事展开调查。调查证实,开发区通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在未取得供水资质的情况下,已向开发区20多家施工单位供水。其水源为开发区农灌井。经对开发区两家制药企业进行调查表明,开发区通达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涂改、伪造、冒用山西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大同监测站的水质检测报告,并将此报告以不同方式送达用水企业。同时,执法人员还发现,8月21日,该公司以开发区一制药企业的名义,将该公司的一份水样送到山西省城市供水水质监测网大同监测站,8月29日水质检测报告表明,该水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不合格。执法人员认定,该公司冒用他人认证标志的行为已违反《认证认可条例》、《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目前,此事还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