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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污水处理厂“保本微利”七成以上运转良好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9-16  浏览次数:527
    从山东省建设厅获悉,山东17个设区城市中目前已有15个将城市污水处理费提高到平均每立方米1元的保本微利水平,全省七成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运转良好,运转负荷率超过75%。
  
    据介绍,山东省对已经建成运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成本进行测算发现,城市污水处理厂包括管网在内的运行成本一般为每立方米1元-1.2元。建立城市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是确保城市污水处理厂能够正常运转的前提条件,山东省督促各地尽快建立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规定城市污水处理费平均最低标准为每立方米0.8元。
  
    山东省建设厅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省所有设区城市和县(市)都已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每立方米0.8元的最低限价水平,其中15个已将污水处理费提高到平均1元的保本微利水平,对保证污水处理厂的正常运转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山东省建设厅调查,在全省已建成的151座污水处理厂中,运转负荷率超过75%的有108座,占建成运行总数的71.5%;运转负荷率为60%-75%的有25座;运转负荷率为50%-60%的有10座;低于50%的有7座。
  
    今年上半年,山东省城市污水处理厂共处理城市污水10亿吨,削减COD36.7万吨,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31.6%和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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