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镇) 余小姐2008年3月底接房后,就一直没有去住过,但是最近二次供水公司发来催款单,要求她必须付清这118吨水的水费。
2008年余小姐买了南岸某楼盘6栋28-8房子后,就因为婚姻出国了,房子一直都没有住,一直缴的半价物管费。但最近,二次供水公司给余小姐的28-8的房子发来了催款单,说她有118吨水费一直未缴。余小姐很疑惑,马上将水表拿去大坪九坑子的正规厂家检验——水表没问题。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专家称有可能是表内有空气,楼层较高引起的自转;还有可能是邻居的水表引起自转。
物管方表示,他们确实也知道用户没有入住,但水表是二次供水公司提供的,转数也是他们抄的。二次供水公司则称既然水表没有问题,多半就是屋内管道可能渗水等问题,余小姐就应该缴这笔费用。
“我买的是装修房,屋内管道也是开发商修的,我没有入住就不该缴这费用。”余小姐表示不会承担这个水费。律师认为,物业和供水部门有查明事实真相的义务,同时业主也有配合调查的义务。只要三方一起查出发生水表走了118吨的根源,就能明确界定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