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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水新闻

水表“感冒”住户“吃药”?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0-01-20  来源:检察日报  浏览次数:501
  水表出现故障,造成住户一度透支用水。买房人入住后发现这个问题,与自来水公司交涉,得到的答复是:“你去找卖家,找不到就自认倒霉。”
  这是北京市石景山区的张先生遇到的一件烦心事,让他气愤的是,水不是他透支的,让他交钱自没有道理,但自来水公司说:“不交就不给你修水表!”
  迫于无奈,张先生不得不就范。日前,记者对这一事件进行了采访。
  水卡无字,竟然透支百余吨
  2008年底,张先生购买了北京市石景山区一套二手房,卖家将水、电、气卡一并交付张先生。购买后,房屋一直空闲。2009年底,张先生入住,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2009年12月2日,张先生到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鲁谷水站购水,插卡后发现水表没有任何蜂鸣,水表上的液晶显示屏也没有任何显示。张先生估计水表坏了,当即向鲁谷水站反映。
  2009年12月9日,鲁谷水站让张先生在家读取水表上机械表盘的数字,他将表盘上“184”的数字告知鲁谷水站。半小时后,鲁谷水站电话告知说,这块水表是2007年7月新装的,于当年7月和9月两次购水共53吨,现已使用184吨,透支了131吨。
  “听到这里,我就纳闷,水表怎么可能透支呢?”张先生说,气卡、电卡,只要里面没字了,肯定会断供,这是常识。既然水卡里没有字了,为什么没有断供,而是继续供水,以至于造成透支,“这恐怕冤不着住户吧?”
  尽管张先生解释了一番,但鲁谷水站说:“必须补缴透支的水费,否则不予维修。”
  “水卡没字,水表竟然能透支,这个现象确实够怪的!”张先生说。
  鲁谷水站:“你自认倒霉吧”
  关于水表透支的问题,记者进行了采访。鲁谷水站解释:“原因是水表没电了。水表没电,水阀不能关闭;即使水卡没字了,水表也会透支。”工作人员称,水表是自来水公司的计量器具,用一两年就没电了,应当更换电池;如果住户报修,自来水公司就会更换。
  对于这一解释,张先生认为,水表透支,说明水表坏了,是水表本身存在问题,透支的责任在于水表;既然水表是自来水公司的计量器具,责任就应由自来水公司负;既然自来水公司知道水表用一两年就应更换电池,这块水表从2007年7月到2009年12月已经使用超过两年了,自来水公司为什么没有及时给住户更换电池?况且水卡“使用说明”也没相关提示,住户怎么可能知道?“这些都说明水表透支的责任在自来水公司,而不在住户。”
  张先生还告诉记者,之所以找鲁谷水站解决这个问题,是因为买房后,他一直没住,说明透支的水都是卖家使用的,而不是他使用的,与他无关,水费当然不应由他承担。“不是我透支的,让我交没道理。”张先生说他去房屋中介公司找过卖家,但根本找不到。
  尽管张先生多次向鲁谷水站反映,得到的答复却是,“水不能白用,不管是谁用的,水费都得出;你去找卖家,找不到卖家,只能自认倒霉。”
  为不影响家里用水,迫于无奈,张先生只得先行补缴并非他透支使用的131吨水费,共计480元。随即,自来水公司为他上门更换了一块新水表。
  多方确认,水表存在故障
  通过鲁谷水站无望解决,张先生将这一问题向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反映。
  2009年12月10日,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工作人员孙先生接受了采访。
  “透支是什么原因造成的?”记者问。“公司调查后认为,水表没电,水阀应当关闭,停止供水;水表透支是因为水压冲开了水阀,才造成继续供水透支。”孙先生说。
  “既然是水压冲开了水阀,说明水表存在质量问题,责任不在住户,更何况住户没有用水,让住户交费是否合理?”
  “水表虽然存在质量问题,但责任不在住户,也不在自来水公司。”
  “既然责任不在住户,为什么要让住户交费?”
  “谁来交费,那是住户自己的事儿。”至于是谁的责任,孙先生没有回答。记者注意到,水表没电,水阀是关还是不关?关于这个问题,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和鲁谷水站的解释截然相反,前者说“关”,后者说“不能关”。
  2009年12月16日,为了确认水表是否存在故障,记者与水表生产厂家深圳市华旭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北京办事处取得联系,该公司客服人员首先肯定,“透支是因为水表阀门有故障,造成透支用水”,并分析造成水表阀门的故障有多种因素:一是水表没电,理论上应该关水阀,可能关,也可能关不实,继续供水;二是其他原因,如电路漏电等,造成阀门无法关闭。
  消协:住户不应承担透支水费
  2009年12月17日,在多次反映之后,问题尚未解决,张先生向北京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投诉,消协当即受理。
  2010年1月18日,北京市消协工作人员无奈地告诉张先生:“石景山区自来水公司尚未反馈,估计解决不了了。”
  “一个月过去了,既不解决问题,也不予答复,根本不理这一茬。”消协工作人员说对方的态度让他们很是郁闷。
  采访中,鲁谷水站工作人员还告诉记者,遇到水表透支并非张先生一家,每年都有几十起。“这是水表技术问题,正在改进,现在用的第二代水表比第一代好多了。”
  就水表因故障引起透支的责任,记者采访了北京市消协投诉与法律事务部副主任郎丹柯。他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商品缺陷造成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如果确认是企业产品所造成的问题,经营者应承担责任,而不应由消费者承担。”
  中消协法律顾问、消费者权益保护专家邱宝昌律师接受采访时说,从公平交易的角度而言,“谁用水,谁交费”,毋庸置疑。但就本案而言,透支是由于水表存在的故障所引起的,而水表是自来水公司经营生产提供的产品,且自来水公司提供的服务不到位,自来水公司难辞其咎,理应担责。
  邱宝昌强调,卖房人透支用水,理应卖房人交费,而自来水公司让第三方即买房人承担水费是没有道理和依据的,自来水公司不能把透支所造成的损失转嫁给第三方。“我认为住户的要求是合理的,自来水公司应退还住户不应当承担的费用。”
  “自来水公司承担损失,公平吗?”
  对于记者的问题,邱宝昌解释,根据《产品质量法》,水表存在质量问题,这个责任就应由水表生产厂家承担,自来水公司应要求水表厂赔偿损失。“水表出现这样的故障每年都有几十起,说明水表故障是一个普遍问题,自来水公司应找水表厂彻底消除故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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