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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水司吁市民共同参与打击偷盗水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24  来源:中国水星  浏览次数:524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郭雪功) 为维护正常的供水经营管理秩序,保障供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偷盗水违法行为,确保市民的正常用水,内蒙古包头市供水总公司欢迎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打击偷盗水。
  
    近年来,包头水司一直加大对偷盗水行为的打击力度,但一些“水耗子”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他们有的在公共供水管道私接管道偷水,也有的故意损毁注册水表,致使水表计量不准确或失效而盗用水,有的甚至擅自开启城市公共消防栓用水。针对这些现象,供水部门即日起出台并施行举报偷盗水行为的奖励办法,发动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到维护城市供水秩序、维护公共利益的行动中来。
  
    奖励办法规定,市民在第一时间内将盗水的事实、盗水地点和时间通知供水服务热线。同时提供相应的盗水证据,并协助供水总公司调查盗水案件,经查证属实处理后,奖励第一举报者实际追缴水费的5%(不足100元的按100元计)。举报者可采取举报电话、举报信、来人当面举报等方式举报盗水行为。为了保护举报人的正当利益和人身安全,该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举报人和举报线索保密制度。
  
    该公司希望市民共同维护城市供水秩序,爱惜水资源,发现偷盗水行为及时拨打24小时供水服务热线96266进行举报。

    【新闻链接】盗用城市公共供水行为:
    1、未办理任何手续,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私接管线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未经注册水表正常计量用水的;转供、转售公共供水的;
    3、非火警需要擅自开启消火栓用水的;
    4、用其它方式盗用城市公共供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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