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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水司拟定《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5-07  来源:中国水星  浏览次数:617
    中国水星消息(信息员 宁琳、郝齐波) 近年来,供水安全事件频发,2005年11月的松花江污染事件、2007年5月的无锡太湖蓝藻事件以及2008年1、2月的冰雪凝冻灾害无不对城市供水和人民生活造成较大的影响。为全面提高应对城市供水突发事故的能力,规范公共供水系统的应急工作,更加科学的应对城市供水危机,使城市应急供水处于可控状态。2008年2月,郑州市市政管理局委托郑州水司设计院编制了《郑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日前,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上报郑州市政府获得批准。
    《郑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以保障郑州建成区供水安全为首要目标,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按照“先生活、后生产,先节水、后调水,先地表水、后地下水”的原则进行编制,对郑州市城市供水系统重大事故的应急响应、应急保障等做了详细规定。列入该预案的突发性事故主要包括:黄河发生全流域特大持续旱情导致取水水源取水量严重不足,水厂无法取水;黄河水遭受生物、化学、油污、藻类以及放射性物质等严重污染导致取水水源枯竭,水厂无法取水;取水泵站、石佛沉砂池、中法供水原水厂调蓄池等设施因自然灾害或人为原因遭受破坏,导致水厂无法取水;输水干管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导致水厂无法取水;水厂内工艺构筑物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投毒等因素致使无法正常供水;因自然灾害或人为破坏等因素致使水厂供电系统瘫痪而无法正常供水;战争、恐怖活动导致水厂无法正常供水。根据上述突发性事故的危害程度和持续时间长短,《应急预案》制定了四级预警机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和一般(IV级)四级,预警颜色分别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对应不同的应急级别均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应急响应机制。
    一旦发生诸如冰冻雪灾、断水断电、水源危机、水质污染等突发事件,城市应急供水指挥机构将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成立由相关政府部门参与的城市应急供水指挥中心,按照预案要求:发布预警,启动相应措施,有效控制事态蔓延。事故应急处理和抢险基本结束后,应急供水指挥中心将立即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并配合相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清理现场,迅速抢修受损设施,尽快恢复正常的供水工作,事后对事故进行彻底清查,责任到人。
    《应急预案》针对当出现应急状态时,而在短期又未能解除应急状态提出解决办法。提出应急城市供水优先顺序:(1)居民生活用水、重要党政机关、军事机关和城市生命保障线工程的重点单位;(2)宾馆酒店用水;(3)一般工业、建筑业用水;(4)其它用水;(5)根据城市应急供水的需要,可调减用水大户定额,限制或暂停高耗水行业的用水。同时实行限量、定时供水,将人均生活用水量适度降低,同时,按不同阶段分别削减相应比例的工业用水量,把民生放在第一位。
    《应急预案》特别针对郑州市的水源状况进行分析,郑州市现状供水水源以黄河水为主,地下水为辅,市政设计供水能力为107万立方米/日,实际日均供水59万立方米/日,供水能力远大于实际需水量,供水能力充裕,安全性较高,此外郑州市还拥有常庄、尖岗两座大型水库以及石佛沉砂池、花园口调蓄池等几个备用水源,多库串连、多源互补、互调互济优势明显。以目前郑州市现有的应急备用水量,在采取“确保居民应急用水标准,削减40%工业用水”情况下至少可满足全市125天不间断、降压供水。
    2008年3月12日,郑州市市政管理局组织相关专家对该预案进行评审,参加会议的有河南省给排水行业的专家、郑州市发改委及郑州水司的相关人员。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该预案编制及时,内容全面、资料翔实、目的明确、思路清晰,符合郑州市供水实际,对郑州市应对供水突发事故具有指导意义。
    评审结束后,郑州水司设计院在专家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对应急预案做了进一步的修改完善。2008年4月1日,郑州市市市政管理局正式向郑州市政府提交了“关于上报《郑州市城市供水突发事故应急预案》的请示”,4月底获得政府批准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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