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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将适时推行居民用水阶梯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3-11  来源:成都晚报  浏览次数:547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将在户表工程改造方案出台后适时推行。”3月9日,记者从成都市物价局获悉,今年成都市在严格控制价格涨幅的前提下,稳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与环保收费改革。其中,包括适时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非居民用水超定额加价制度,以及按照保本微利原则适度调整污水处理费,力争今年全市各区(市)县污水处理费综合平均收费标准不低于0.60元/立方米。此外,对国家产业政策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行惩罚性水价。

 成都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由于目前全国物价水平都处于高位运行,中央和省政府也要求近期供水、供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所以有关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改革暂时搁浅,将在物价水平趋于缓和、稳定时候适时推出,“届时会召开价格听证会的,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目前具体操作方案尚不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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