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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要求各地勿集中上调水价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7-24  来源:东方早报  浏览次数:510

  早报讯 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合理把握水价调整的力度和时机,防止集中出台调价项目,稳妥地做好水价改革工作。分析师认为,最近各地纷纷拟上涨水价,《通知》从政府层面对水价改革进行规范,或显示这一轮全国水价的上涨已是大势所趋。

  《通知》要求各地在推进水价改革过程中要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尤其要做好低收入家庭的保障工作,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不降低。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经有13个城市上调了水价或者正在上调水价的路上,拟涨幅度由几角到一元多不等。水价上涨理由包括节约资源、企业运营、外资参与等。一些经营水务的上市公司也调高股价预期,但民众对上涨幅度定价环节存在质疑,也有专家认为应考虑社会承受能力。

  上海,在经历了听证会后,水价开始了两步走的涨价策略:2009年6月20日起,每立方米综合水价从1.84元调整为2.3元;2010年11月20日起,再调整为2.8元。

  北京在日前首次明确提出了今年将适时调整水价,水价调整方案最快有望两个月内出台。虽然北京目前已经是全国水价最高的城市,自2001年以来,北京连续四次调整水价,综合水价从每吨3.01元提高到目前的5.04元。按照专家的说法,水价占收入比约为2%-3%,与欧美水平相当。

  广州在本月刚刚提高了污水处理费,每吨从7角涨到9角。另外,还有南京、无锡、扬州、常州、兰州、昆明、沈阳、河南周口、驻马店、银川等城市已经或计划举行水价上调的听证会。

  据最新统计资料,全国36个主要城市水价平均为3.77元/立方米,与去年同比提高了4.7%。

  国家发改委、住建部的《通知》要求,水价矛盾积累较大的地区,要统筹安排,循序渐进,分步到位;要重点缓解污水处理费偏低问题,促进水污染防治和污水处理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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