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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水管漏水,“漏”掉的十余万水费该问谁要

字体: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9-06-26  来源:温州都市报  作者:王彬彬  浏览次数:555

        6月24日,温州苍南县龙港镇国发花园住户张某等10余人代表579户业主,将两面写有“忠于职守,为民服务”的锦旗分别送给苍南县消保委、龙港消保委分会,以感谢消保委积极为消费者维权,帮助他们解决15万余元水费及50万余元新水管安装费的问题。

        水管漏水,“漏”掉13万余元

        2009年6月2日,苍南县龙港镇国发花园住户收到该镇自来水公司送来的15.6万元(其中包括滞纳金2万多元)催缴通知单,该小区住户必须在6月5日前按时交纳,逾期不交将拆表停止供水。这可急坏了住户们。通过小区各用户分水表数据与总水表数据分析得知,损耗的自来水应该是小区分表与总水表之间的水管破损漏水所致。因该段水管是开发商安装,其损失的水费理应由开发商负责交纳。于是该小区业主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多次找小区开发商温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涉,要求理赔拖欠的水费。开发商认为其使用的是合格的水管不存在质量问题,拒绝了他们的要求。

        据了解,自2005年该小区交付以来,该房开公司安装给排水管道工程时,由于工作人员操作一时疏忽,致使水管衔接存在缺陷,导致小区自来水管道一直处于渗漏水状态。随着时间的推移,2006年1月开始,小区水管的渗漏程度日益严重,经该小区物业公司统计,今年1至5月份,小区水管每天漏水300多吨,月漏水量达9000多吨,共欠该镇自来水公司费用15.6万元其中包括滞纳金2万余元,造成该小区住户直接损失水费共计13万余元。

        七次调解,三方达成协议

        在与开发商协商无果情况下,6月3日,该小区住户张某、欧某等2人代表579户业主向苍南县工商局消保委申诉,要求房地产开发公司赔偿水费。当天接到投诉后,苍南县消保委非常重视,本着民生为重,维护民权的执法理念,迅速成立专门调解小组,组织工作人员前往该小区,进行实地调查取证,并及时与自来水公司沟通,促使其延期拆表停水日期。6月5日,消保委召集房地产开发商、自来水公司及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三方当事人在龙港消保委分会进行的第一次调解未果。接着,从6月6日至24日,该县消保委共主持7次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消保委工作人员多次与被诉方沟通,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方当事人在理解信任的前提下,终于在6月24日达成和解协议,由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在今年7月15日前重新安装自来水水管及消防管道,保证小区居民正常用水,50万元安装水管工程费用由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全部支付;今年3月份至水管重新安装完毕之日前漏水产生的亏欠水费,小区500多户业主支付5.76万元,其余欠费由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支付。最后,自来水公司还当场免除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拖欠水费产生的2万多元滞纳金。当事三方对此次的调解表示十分满意,困扰该小区579户的15万余元水费问题终于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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